浙江一派食品公司生产的酸奶果粒烘焙麦片霉菌超标,曾因食安问题被处罚多次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3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3期)。其中,永辉超市河南有限公司开封万达广场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浙江一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酸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3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3期)。

其中,永辉超市河南有限公司开封万达广场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浙江一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酸奶果粒烘焙麦片(310克/袋,“福事多”商标,生产日期:2021-04-10),霉菌检测值为<10CFU/g、20CFU/g、55CFU/g、70CFU/g、65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2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50CFU/g。

霉菌是常见的真菌,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受霉菌污染后会使产品腐败变质,破坏产品的色、香、味,降低其食用价值。霉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还有可能与生产工器具等设备设施清洗消毒不到位或产品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据了解,浙江一派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集食品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产品主要有方便食品、固体饮料、面包糕点、蜂产品等。公司曾被认定为浙江省骨干农业龙头企业、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金华市高新技术企业、金华市创新型企业、浙江省百强电商企业等。

经梳理,该公司此前因食安问题已被处罚四次:

2020年5月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2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9期)。其中,标称浙江一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福事多品牌东北黑蜂雪蜜(生产日期2019-05-06),诺氟沙星检测值为8.1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诺氟沙星是氟喹诺酮类抗菌药,具有广谱抗菌作用,对革兰氏阳性菌、阴性菌均有较强的抗菌作用。蜂蜜中检出诺氟沙星的原因,可能是诺氟沙星作为蜂药被用于蜜蜂养殖。

根据2020年4月30日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文书号:兰市监罚字〔2020〕7057号),对浙江一派食品有限公司作出以下处罚:一、没收规格型号为500g/瓶,批次为2019.03.06的东北黑蜂雪蜜132瓶,没收规格型号为500g/瓶,批次为2019.05.06的东北黑蜂雪蜜156瓶;二、处以罚款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50.8元,共计罚没款50250.8元。

2019年6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2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 第20号〕。其中,标称浙江一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蜂乳蜜(生产日期2018-11-05),诺氟沙星检测值为3.23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根据2019年8月5日金华市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文书号:兰市监案字〔2019〕32号),对浙江一派食品有限公司作出以下处罚:没收不合格产品36瓶,没收违法所得48元,罚款20000元。

2018年11月,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48期)。其中,标称浙江一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醇香豆奶粉(510g/袋,“福事多”商标,生产日期:2018-07-24),蛋白质检测值(复检)为14.4%,标准规定为不小于15.0%。

根据2018年12月10日兰江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文书号:兰江所市监罚字〔2018〕4033号),对浙江一派食品有限公司作出以下处罚:一、责令改正;二、没收查封的796袋抽检不合格醇香豆奶粉;三、没收违法所得0.8元;四、处罚款10426元;以上罚没款共计10426.8元。

2018年2月,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5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其中,标称浙江一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西湖纯正藕粉(306g/盒(18g×17包)“福事多”商标,生产日期:20170801),典型藕淀粉颗粒含量检测值为25.80%,标准规定为不小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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