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1期)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432批次,涉及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调味品及饮料。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432批次,涉及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调味品及饮料。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26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无锡市梁溪区恩旭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泰州香美宝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马铃薯淀粉(分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无锡市梁溪区广味园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连云港浩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南瓜子夹心海苔,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南京市建邺区冰阳农产品店销售的草莓(小),烯酰吗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四、宿迁市宿豫区张银生牛羊肉经营部销售的牛肉(张银生),克伦特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五、宿迁润良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六、宿迁市宿豫区子强蔬菜店销售的芹菜(陈冲),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表。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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