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5期)

  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共2类产品30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97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共2类产品30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97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抽检粮食加工品13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26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抽检餐饮食品171批次全部为合格产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海口琼山馨骏米粉小作坊生产销售的米粉,检验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海口分所。

 

(二)海口美兰文泉凉皮加工坊生产销售的凉皮,检验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海口分所。

 

(三)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广州)有限公司海口名门店销售的河粉,检验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海口分所。

 

(四)澄迈老城丰隆副食商行销售的桂林米粉,检验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海口分所。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如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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