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593号建议的答复(农办议【2021】359号)

刘文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扶优扶强国家级龙头茶企,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政策扶优扶强一批茶产业领军茶企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刘文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扶优扶强国家级龙头茶企,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政策扶优扶强一批茶产业领军茶企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乡村产业振兴的骨干力量,是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的重要主体。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力度、强化扶持,大力培育龙头企业,促进产加销服贯通、贸工农旅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引领驱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目前,全国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共有9万家,其中国家重点龙头企业1547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近1.8万家,初步形成了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的乡村产业“新雁阵”。在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中,茶产业龙头企业超过50家。

 

中央财政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大力支持培育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产业强镇,支持茶叶等特色产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截至目前,已有浙江浙南早茶、安徽徽茶、福建武夷岩茶、湖北鄂西南武陵山茶、湖南五彩湘茶、四川川西南早茶、陕西陕茶等7个产业集群和60多个以茶叶为主导产业的农业产业强镇获得财政奖补支持。

 

下一步,中央财政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继续支持茶叶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促进农业产业融合。地方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发展特色产业,按程序申请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给予支持。

 

二、关于在国家领军茶企的品牌建设和推广上予以支持

 

近年来,我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不断强化农业品牌建设。一是突出规划引领。印发《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强农的意见》,启动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建设,成立农业品牌专家委员会,发布《中国农业品牌发展报告》,着力破解农业品牌理论研究不足、培育手段有限、发展方向不清等问题,为农业品牌创新发展提供支撑。指导各地按照“打造一个品牌、带活一个产业、富裕一方农民”的思路,依托资源优势,突出规划引领,统筹推进品牌工作,带动特色产业快速发展。二是建立健全茶叶标准体系。推动完善包括茶叶基础标准、卫生与标签标准、质量标准和方法标准在内的茶叶标准体系。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良好农业规范第12部分:茶叶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茶叶生产技术规范》《茶叶加工良好规范》《茶产业项目运营管理规范》等国家标准,基本涵盖了茶叶领域的基础通用标准、产品标准和方法标准等,为茶叶标准化生产、产业规范化经营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持续推动有机产品认证。优化有机产品认证制度,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完成《有机产品国家标准》(GB/T19630)、《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和《有机产品认证目录》的修订发布工作,启动《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修订工作。组织专家研究建立茶叶等有机产品认证风险检测项目目录,进一步规范认证过程的产品抽样检测等环节。四是加强品牌培育。依托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农业展会,塑强茶品牌,促进茶消费,不断提升“中国茶”知名度和影响力。推选了中国十大茶叶区域公用品牌,发布了四川省峨眉山竹叶青茶业有限公司、湖南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0个茶叶优秀企业品牌。中国农业品牌目录首批推介了33个茶叶区域公用品牌,一批立得住、叫得响、信得过的茶叶品牌赢得了消费者信赖。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以满足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品牌建设,持续优化茶叶标准体系,不断完善茶叶全产业链标准化建设。持续优化有机产品认证制度,积极推动包括有机茶在内的有机产品认证工作。积极利用中国农民丰收节、农业展会和中国品牌日等平台,创新品牌营销推介,支持各地和领军茶企打造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农业品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三、关于加强茶旅融合资源培育和开发

 

近年来,文化和旅游部、农业农村部积极推动发展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带动农产品加工业、服务业、种植业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农业转型升级、农村美丽繁荣。一是培育乡村旅游精品品牌。2019年起,文化和旅游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建设工作,公布了1000个重点村名单,其中河南省信阳市新县八里畈镇丁李湾村等一批茶叶主产区乡村入选。二是做好典型经验总结推广。文化和旅游部编辑出版并发布《全国乡村旅游发展典型案例汇编》,总结梳理了“陕西省西咸新区茯茶镇产业融合发展,打造文化旅游特色小镇”等各地在推动乡村旅游与茶文化、茶产业融合发展的典型做法和有效措施,推动茶旅游资源培育与开发。三是开展特色旅游产品推介。农业农村部累计推介涵盖茶叶采摘休闲观光等在内的精品旅游景点线路1000条。文化和旅游部2020年策划推出300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宣传推广“浙江省日铸茶文化休闲体验之旅二日游”“湖南黑茶文化之旅”等多条以茶文化为特色的乡村旅游线路,助力打造乡村旅游特色“茶”品牌。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文化和旅游部等有关部门,继续完善相关政策举措,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带动引领作用,树立乡村旅游品牌意识,加强经验总结和模式推广,利用好新媒体资源,加大包括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主题在内的乡村旅游特色路线和精品产品宣传报道,持续提升影响力和吸引力。

 

四、关于设立茶旅融合专项发展基金

 

近年来,为支持和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中央财政已经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渠道,加大了对从“田间地头”到“厨房餐桌”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支持力度。

 

国家已设立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金、中国农垦产业发展基金等,各级财政部门已经在相关领域设立了较多数量的产业引导基金,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按规定申请支持。目前,不宜再重复设立基金,鼓励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方式设立基金并规范运营。

 

五、关于在茶旅开发涉及的土地征用、税收减免等服务项目上给予优惠

 

中央财政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支持农业生产方面,对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对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对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对规定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水,不征收水资源费等。支持农村建设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给予契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优惠。支持农产品流通方面,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物流企业自有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近年来,中央财政不断研究完善相关政策,通过制度性安排与阶段性政策并举,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加大支持力度。您提出的“在茶旅开发涉及的土地征用、税收减免等服务项目上给予优惠”的建议,在现有政策中已有较好体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按规定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下一步,中央财政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持续释放政策叠加效应,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提高小微企业的活力和发展后劲,提高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010–59192895

 

农业农村部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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