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抽检:标称赤峰市金芥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芥香(35g)不合格

8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894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通告称,近期,该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茶叶及相关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2大类食品894批次样品。其中,检

8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894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通告称,近期,该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茶叶及相关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2大类食品894批次样品。其中,检出1批次金芥香不合格。

赤峰市松山区新天地百柳购物中心销售的、赤峰市金芥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芥香(35g)(生产日期2021/1/11),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标识生产企业名称标识生产企业地址食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生产日期/批号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分类任务来源检验机构名称
1松山区新天地百柳购物中心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新天地负一层赤峰市金芥香食品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小房村金芥香35g杨记2021/1/11铅(以Pb计)1.77mg/kg1mg/kg蔬菜制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责任编辑:八雨)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