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粮油学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第二批团体标准征集工作的通知(中粮油学发〔2022〕85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推进粮食产后节粮减损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为促进减少流通加工存储消费环节粮食损耗浪费,引领绿色低温储粮、适度加工技术、综合利用及农户科学储粮等相关标准的研制,推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推进粮食产后节粮减损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为促进减少流通加工存储消费环节粮食损耗浪费,引领绿色低温储粮、适度加工技术、综合利用及农户科学储粮等相关标准的研制,推动节粮减损标准体系建设,依据《中国粮油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现组织开展中国粮油学会2022年度第二批团体标准征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体标准的基本要求

 

团体标准应具备以下几项基本要求:

 

(一)相关技术或成果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

 

(二)标准应当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

 

(三)具有比较成熟的技术成果和行业应用基础;不与现行国家、行业标准交叉重复;

 

(四)标准的技术要求不低于强制性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鼓励高于推荐性标准的要求,鼓励制定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团体标准。

 

  二、立项申请

 

各有关单位应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和技术成熟度等情况,严谨认真的提出立项申请,确保标准的高质量、时效性、可实施性。以下单位均可提出立项申请:

 

(一)粮油学会所属分会;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油学会;

 

(三)粮油领域的大中型企业;

 

(四)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

 

(五)学会经过调研分析提出。

 

学会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公开接受立项申报,按批次集中评审后公布立项评审结果。申报工作通过学会团体标准信息平台(http://ttbz.ccoaonline.com/)进行。申报单位须先登录网站并注册,在线填报立项申请书后,下载申请书、盖章扫描(PDF格式),连同标准编制大纲一并上传至平台。同时,纸质版材料一式2份邮寄至学会。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30日。

 

三、联系方式

 

中国粮油学会团体标准试点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13-6二层(100037)

 

联系人:单友娜   李 芳   刘潇楠

 

电 话:010-68357511;68357560

 

邮 箱:nina@ccoaonline.com

 

附件:1.   《中国粮油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2.    中国粮油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docx

 

中国粮油学会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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