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对丹麦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区的禽类产品实施临时进口限制

食品伙伴网讯 2021年1月8日,新加坡食品局(SFA)发布消息称对丹麦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发生地附近的家禽及其产品的进口实施临时限制。 由于丹麦维堡市发生H5N8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自2021年1月1日起,将对维堡市的家禽及其

 食品伙伴网讯  2021年1月8日,新加坡食品局(SFA)发布消息称对丹麦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发生地附近的家禽及其产品的进口实施临时限制。

 

由于丹麦维堡市发生H5N8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自2021年1月1日起,将对维堡市的家禽及其产品的进口实施临时限制。符合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禽流感病毒灭活要求热处理的家禽产品不会受到进口限制的影响。2021年1月1日之前从维堡市出口并在2020年12月11日之前宰杀的家禽产品将继续被接受进口。

 

为方便其他家禽和家禽产品的通关许可,在进口家禽及产品时,随附的兽医健康证明书还应包括以下额外证明:

 

a .高致病性禽流感( HPAI )以及H5和H7低致病性禽流感( LPAI )是出口国应通报的疾病。

 

b .根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 OIE )的定义,肉类来源的禽类未接种H5和H7亚型禽流感疫苗。

 

c .家禽肉和肉制品不是源自丹麦维堡市和兰讷斯市的禽类。

 

d.肉类来源的家禽是在丹麦出生、饲养和屠宰的,或者是从具有同等家禽健康状况的国家合法进口的日龄雏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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