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新食品法典修订部分农药和兽药化学产品中物质最大残留限量

2021年7月16日,澳大利亚向WTO提交了G/SPS/N/SUS/526号通报,通报了《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的修订提案。本提案旨在修改《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附表20中部分农用和兽用化学物品的最大残留限量(MRL),主要

 2021年7月16日,澳大利亚向WTO提交了G/SPS/N/SUS/526号通报,通报了《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的修订提案。本提案旨在修改《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附表20中部分农用和兽用化学物品的最大残留限量(MRL),主要涉及苄腺嘌呤、三氟嘧啶酰胺、苯嗪草酮、氟唑菌酰羟胺、砜吡草唑等化学残留物。拟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新增/修改

删除

 允许残留物

产品类别

最大残留限量(ppm)

产品类别

最大残留限量(ppm)

三氟咪啶酰胺(Fluazaindolizine)

除动物食品商品外的所有其他食品

0.1

——

——

食用内脏(哺乳动物)

*0.01

蛋类

*0.01

果实蔬菜、葫芦

0.2

果实蔬菜、除了瓜类

0.2

高良姜、根状茎

0.3

肉(哺乳动物)

*0.01

牛奶

*0.01

家禽的可食用内脏

*0.01

禽肉

*0.01

根茎类蔬菜

0.3

苄腺嘌呤(Benzyladenine)

除动物食品商品外的所有其他食品

0.01

开心果

T*0.05

核桃

T*0.005

苯嗪草酮(metamitron)

仁果类水果

0.01

苹果

0.01

氟唑菌酰羥胺(Pydiflumetofen)

哺乳动物的肉(含脂肪)

0.02

可食用的内脏

(哺乳动物)

0.02

干豆

0.4

肉(哺乳动物)

*0.01

砜吡草唑

(Pyroxasulfone)

除动物食品商品外的

所有其他食品

0.01

——

——

红花籽

T*0.01


注:①T=temporary 表示暂时执行标准

 

②* 为该值分析定量的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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